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
我市坚持以“洁净、有序、文明”为目标,针对全市主城区、街头流浪乞讨行为影响城市文明形象、妨碍居民出行等突出问题,采取部门联合、分工协作、专项整治、注重长效的管理办法,确保流浪乞讨行为得到有效整治、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,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。始终不渝地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,利用双联户、便民警备站、派出所民警等机制或力量,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有计划、有组织、因地制宜地开展主动救助,特别是“三大节日”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和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,确保社会环境和谐,在主要城区和街道开展宣传劝导救助活动,并进行面对面的告知、劝离、做到发现一名、劝导一名。同时,利用发挥好地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软件和硬件,力争使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。
2020年1月1日至31日至3月31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:23人次,其中:区内0人次、区外23人次,未成年人6人次、自愿求助19人次,劝返4人次,重病0人次、安置0人次、落户安置0人次。共计资金:207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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