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各招标人:
为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,进一步落实招标人的首要责任,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结合我区行业监管工作实际,我厅研究制定了《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责任清单》(下称清单)。现将《清单》印发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一并遵照执行。
一、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的培训指导、监督检查,督促招标人建立完善并落实招标人的首要责任,加大对违法违规查处力度,及时通报典型案例。
二、招标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,严格按照《清单》以及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要求,进一步抓细抓实,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。
三、《清单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自治区行政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适时动态调整。
附件:《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责任清单》
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7月5日
联系人:格顿,联系电话:0891-683342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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